我于2007年5月3日和四名朋友参加了广州招商国旅的闸坡两日游。
在闸坡的两日,旅行社对吃住的安排非常差,和旅游合同所订立的内容完全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是违约。
1.住的标准与合同以及该旅行社列明的行程完全不同!
2.吃的方面非常差而且不卫生,根本就达不到卫生质量标准,也根本没有合同所规定的40元/人/餐。
只有两个菜有点点肉,而且非常不新鲜,我以及其他团员亲眼目睹服务员将我们吃剩的菜倒到一起然后当作刚煮好的菜上给下一班来该饭店的旅客。
3.该旅行社有偷税漏税嫌疑。我与该旅行社签定合同时发现其他在该旅行社签合同的客人并没有得到发票。
而我本人在多次强烈要求出具发票时,该与我签定合同的旅行社代表方郑某仍找各种理由不给予。最后当我提出不出具发票就不签合同时对方才出具发票。而对方出具的旅游合同为格式合同,上面明确写明旅游发票视为合同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4.导游为全陪导游,却经常无故失踪,不知道在哪里,极不负责任,且普通话以及广州话都非常不好,参团有一半旅客是说普通话的,导游几乎不说普通话,而广州话却说得很烂,连我这个老广州也听得比较纳闷。而且行程当中一直都没有出示她的导游证。
我几次跟旅行社进行交涉,旅行社方面都并不理睬,而且态度恶劣。
后来投诉到省旅游质监所,质监所出面调解,招商国旅来了一个门市部何经理,来到之后对我不理不睬就算了。撬起个二朗腿,一开口就说我恐吓诽谤招商国旅,说什么我找人问他们拿5万,又说我恐吓他们我要找人打他们。我当时气得不得了,我不理会他,问他合同得事情,他就对我说叫我收声,说这么多人不告他就我告他,是我脑子有问题,有问题就应该找警察。
后来我见这人实在不讲道理,就和质监所的领导说明情况。结果他又打断我,说没证据就不要乱说话,否则告我诽谤。我说我有证据。他就说那你是不是犯贱,你当初打我电话不就解决了,哪用上质监所。又说你吃的不好,投诉饭店,住得不好,投诉酒店,跟我们旅行社完全没关。我当时真的气得说不出话。
后来调解算勉强成功。
这个姓何的,对我这种敢维护自己权益的人都这个样子,对那些不懂法律,不懂维权的老百姓,我想应该更是欺凌有加。这种人能够做一个门市部经理,没有文化没有水平没有责任,那这个旅行社再好也有限!
各位,没有什么事,都是自助游吧,现在官商勾结严重,法规法律也不完善,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法规很少,也难以执行。作者陈伟鸿